第三章 西山来人
父子俩饱餐一顿后,洪烈又准备出去溜达了,他无所事事,整天东游西逛,在洪家村里当瘟神,这一点,他没有觉悟,可洪臣这个做儿子的却是感到颇为难堪。
洪烈前脚刚踏出门槛,洪臣便纠结的叫道:“小爹,别到张寡妇家去了,您老那糗事都已经传遍整个村了,要再去,非给人家打死不可”。
洪烈眉毛一挑,不耐烦的回道:“没事,你爹我就是看看张寡妇的屁股,你当她没发现啊,她是故意的,知道不,她是故意给你老爹我看的,像你老爹我这样风流倜傥,玉树临风,人见人爱的威猛大汉,寡妇们都当我是救世主,哪有生气的道理”。
洪臣翻着白眼,没好气的说道:“就您老感觉良好,您要是这么受欢迎,李家大婶至于把您扎成小人,天天诅咒吗,您老那小人现在就坐在她家的扫帚上,我那时看见,小人的屁股都烧黑了,您老还看人家的屁股,小心自己的先被烧熟了”。
洪烈闻言,不禁暴跳而起,大声呵斥道:“什么,她居然干老子的旱道,还用扫帚,太恶毒了,这婆娘太恶毒了,活该她守寡”。
眼看着洪烈又要犯浑,洪臣不禁大感头疼,他知道,村里人对老爹的怨恨已经很重了,只是害怕老爹报复,所以一直隐忍着,他实在不明白,老爹为何天天都要去偷看那帮寡妇大婶们沐浴,而且是风雨无阻,这真的是很不道德的事情。
洪烈风风火火的冲出了家门,朝着村东跑去,看他这副架势,直令洪臣流汗。
南岭中部的深山之中生存着很多猛兽,极其危险,洪家村每年都有人狩猎时被杀,死后都是尸骨无存,男人一死,女人们就得守寡,按照传统,失去了丈夫的妇女们都要守寡三年,目前,洪家村还在守寡阶段的妇女有十多人,这些妇女都是洪烈骚扰的目标,只不过洪烈一身的蛮力可撕裂虎豹,村里还真没有谁敢动他。
花了一段时间来收拾家务,洪臣也累的满头大汗,他走到窗台边,遥望着前方的高山,此山高达千丈,巍峨挺拔,便是这深秋季节,山上依然青绿遍野,不过如果翻过这一片青绿,后面就是一片荒芜,洪臣就是在那荒芜之地被捡到的。
老人们说这座山叫大神山,山中有山神,洪臣自然是不信的,他之所以关注这座山,就是因为那里是自己出现的地方。
十年前,大神山发生了一场山火,有半边山体的植被被烧成了灰烬,十年来寸草不生,而大神山向北,有一条极宽的沟壑,像是被什么巨大的东西梨出来的,其景象令人难以置信,沟壑长达数千里,深百丈,但凡是靠近沟壑一定范围内,都是寸草不生。
洪臣知道自己出现在那沟壑的尽头,但他更知道,不管是谁,都会有父母,如果说自己的父母会将自己弃留在深山之中,他绝对不信,
因为这没有道理,自己全身完好,没病没残,而且还是一个男孩儿,山里面,没有哪一对父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,对于这个问题,洪臣自懂事起,便一直在寻找着答案,可两个爹都不能回答,他曾想过,会不会是自己的父母在火灾之中遇难了,可转眼一想,又觉得不太可能,父母若是跟自己在一起,不可能自己独活了下来,这件事并不简单。
想起自己的身世,洪臣不禁想到了一件东西,那是跟自己一同出现的,也被小爹捡了回来。
楼上楼下翻了几个时辰,洪臣总算找到了这件东西,是一件轮形的兵器,被洪烈压在床头下,这令洪臣有些哭笑不得。
一件半轮形的赤红弯月状兵器,外形扁平,薄如手掌,直径差不多就是一尺出头,其外圆弧呈现出一弯白芒,是刃口,轮面上凹凸不平,有些像花纹一样的凹槽,但看起来又不是花纹,内圆弧上有很多小凸起,不过这些凸点不高,而且较小,若不仔细看,也瞧不清楚,至于轮体两头的弯尖,则各不同,一头尖利无比,一头却是有个凹缺,这凹缺也很有意思,其缺失的形状与那尖头一样,两头若是镶拼,十有八九会吻合。
轮形的兵器在大山里是没有的,况且这物件还没有手柄,非常奇怪,洪臣之所以将它视作兵器,是因为这刃口很锋利,几乎没有什么切不开,削在铁器上,犹如切豆腐,这一点,他从前试验过,只不过拿着不称手,他便没有当工具使用。
这轮形兵器透着一股淡淡的余热,常年不散,这也是洪烈拿来当枕头的原因,他也不怕刃口锋利,切破了脑袋。
看了半天,洪臣也没能看出什么名堂,便要放回去,既然是小爹喜欢,他也不想随便拿走,可当他放进火炕的凹槽内时,突然手指传来痛感,还有一种麻麻的感觉。
洪臣抽回了手,细细一看,发现右手拇指上被扎出了几个小孔,流出了鲜血,当他检查时,才发现是被轮形兵器上的凸起扎伤的,凸起并不尖锐,但上面有残留的血迹,洪臣正准备去擦拭,可还没有碰到那凸起,上面的血迹忽然消失了。
血迹突然消失了,就像清水渗进沙子里一样,这不禁令洪臣大感惊奇,他瞧了瞧兵器的表面,发出‘铛铛’的清脆响起,是金属。
难道是被蒸发了!洪臣如是想到,不过又觉得不可能,这淡淡的余热怎么可能蒸发掉血液,显然不是这个原因。
或许是觉得好玩,也许是好奇心作怪,洪臣利用轮形兵器的刃口,将自己的手指有割破,然后将鲜血滴在其表面,最后诡异的一幕出现了。
鲜血在轮形兵器的表面没有相互融合在一起,而是自动分开成无数细小的血珠,这血珠只有半颗米粒般大,不一会儿,便分裂了数万颗,这数万颗血珠在没有失去平衡,没有风力吹动的前提下,居然自己在滚动,就像水珠在荷叶上一般,没有痕迹留下,这令一旁的洪臣目瞪口呆。
血珠顺着表面那类似花纹般的凹槽,流向各个位置,洪臣心思细腻,他看了看,发现每一颗血珠都是停留在一处类似花纹的正中间,仿佛一朵花的花蕊一样,而且位置分毫不差,这让本已震惊莫名的洪臣差点失声尖叫,这不是巧合,这就像一台机括在运转,太神奇了。
当洪臣失神的一刹那,所有的血珠齐齐消失,没有一丝痕迹留下,无影无踪。
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诡异的事情,洪臣的好奇心被彻底勾动了起来,他开始一次又一次的做的相同的实验,可每一次的结果都一样,他完全摸不到任何头绪,这神秘的家伙就像一个无底洞,再多的鲜血也喂不饱。
洪臣的身体非常强壮,但毕竟失血过多,他感到了头晕,不能再继续了,而这轮形兵器吸收了如此多的血液,硬是没有任何异样,这不禁令他有了颓丧之意。
“难道是我使用的方法不对。”洪臣眼中露出疑惑,喃喃自语着。
一直到天色黑暗下来,轮形兵器依然是毫无动静,这也令洪臣失去了耐心,他不可能无限期的等待下去,将其放回原处之后,洪臣离开了石楼。
洪烈一般不是经常住在家中,他什么时候回回家,便是洪臣也拿捏不准,所以这晚餐就不用准备了。
洪臣回到带小院的石楼,突然发现院子里系着两匹马,他不禁眉头一皱,因为山里能养得起马匹的人不多,而在这山区中部,除了富户就是山贼,不管是哪一方,无非是请洪旭前去诊病,可洪臣不乐意,如今已经是深秋,气温转凉了,洪旭年纪大了,他认为老爹不适合长途奔波,数百里的路程,不是几个时辰就能赶到的。
走进石楼内,洪臣见到了两个陌生的面孔,一人身材极高,差不多有八尺,但非常瘦,全身上下都是皮包骨,且长相丑陋,看起来就像一只石猴子,另一人则恰好相反,很矮,典型的侏儒,但这侏儒非常健壮,浑身肌肉隆起,若是他再高一些,便是一个彪形大汉,这两人的外貌实在是极品,不过洪臣却是笑不出,因为他感觉到了这两人身上的煞气,浑身带煞气的人,在山里面一般是山贼居多。
来的是山贼,这可不是好兆头,山贼通常都是凶狠手辣,杀人不眨眼,洪家村虽然是中型村落,但要抵挡山贼的入侵是很难的,猎人毕竟不擅长杀人,手段比不得山贼。
看着洪旭收拾着药箱,洪臣心里不禁着急起来,他开口说道:“老爹,我代您去,您老身体不好,这夜晚太凉了,长途跋涉,对身子骨不好。”
洪旭慈爱的笑了笑,道:“不打紧,有马代步,西山离这里并不远,三天路程,要是你去,人家头领肯定不放心,老爹我也不放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