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:五藏仙人的传承
徐方眉头一皱,正要缓和下屋内的气氛,就见铃音“噗通”一声跪在了地上,柔声道:“小妹铃音见过五位姐姐,从今天开始,我便每天早晚为五位姐姐奉茶,定将好好服侍五位姐姐。”
铃音这番作态,让乔玉几女坐不住了。
她们对铃音爱答不理,就是担心内江湖的女人过于强势、不懂礼数、无法相与,便借这个机会,好好杀一杀铃音的锐气。
如果铃音态度不好,她们便会联手打击铃音,最好能让这女人滚回内江湖,眼不见心不烦。
但如果铃音态度很好,她们就不能再摆出这种作态了。
毕竟这时候如果还端着,必然会让徐方下不来台。届时徐方不高兴,导致家庭不和睦,那就得不偿失了。
而且铃音这礼,未免也太大了。
“你这是做什么,赶紧起来,都什么年代了,哪用得着你奉茶。以后大家都是亲姐妹,不要有这么多规矩!”乔玉急忙说道。
“你快起来,我们可受不了你这大礼!”孟恬蹦起来就去搀扶铃音。
“姐姐你别动了胎气,我自己起来!”铃音顺手反关心了一句。
铃音卑微的态度,打破了乔玉几人的防线,很快,几女就拉着铃音聊了起来。
徐方心里不得不感慨,不愧是一院之首,这手牌打的真漂亮!
铃音知书达理,不过对地球上的东西一无所知,跟个好奇宝宝似的问东问西,乔玉几女也觉得铃音有趣,一点点跟铃音解释。
看到几女相处的还算凑合,徐方稍微松了口气。
……
两个月的时间弹指而过,乔玉几女已经完全接纳了铃音。
徐方的日子美满又平静,大家也都期待五个小生命的到来。
这天傍晚,徐方没有去公司,也没有再问内江湖的事。
段羽书已交给丹帝处置,圣丹阁也重新归位,方玉集团有何远志撑着。
该打的仗已经打完,该还的人情也还清了。
有人功成后还想握住所有东西,徐方却很清楚,手握太紧,后人只会喘不过气。
他在书房坐了半个小时,桌上摆着五只小锦盒。
每只锦盒里,都有一枚平安扣,一瓶温养经脉的丹药,还有一张他亲手写下的短笺。
乔玉扶着腰进来,看到桌上的东西,眼眶微红:“给孩子们准备的?”
“嗯。”徐方笑了笑:“我能护他们一时,护不了他们一世。以后他们想做什么,让他们自己选。”
铃音跟在后面,轻声问:“夫君不打算让他们接掌方玉集团?”
徐方摇头:“方玉集团不是枷锁,内江湖也不是他们必须背的山。一个时代收得住,才配让下一代自己开路。”
他说完,从纳灵戒里取出一枚翠玉戒指。
戒指看起来并不起眼,玉色温润,内侧被他刻下一道极细的纹路。
这不是杀人的法器,也不是炫耀身份的信物。
它只留了一点血脉余息,一点医丹心得,还有一道保命的禁制。
徐方把戒指放进最中间的锦盒里,语气很轻:“以后谁拿到它,都不要告诉他徐方是谁。真有一天遇到迈不过去的坎,血会替他开门。”
乔玉听懂了这句话,手指在锦盒边缘停了一下。
她没有多问,只点了点头。
孩子还没出生,徐方已经替他们把最重的东西拿开。
名字、财富、势力、旧日恩怨,都不该压在他们身上。
他只给他们留一条能活下去的路。
几个月后,五个孩子相继降生。
徐家热闹了很久。
丹帝来看孩子时,盯着那枚翠玉戒指看了片刻,忽然笑了:“你倒是舍得。”
徐方说道:“师父教我炼丹,不是让我把后人困在丹炉旁。”
丹帝沉默半晌,点头道:“这话对。”
从那以后,徐方一脉开始慢慢分流。
有人留在云海市,有人去了外地,有人进入内江湖,也有人选择做普通人。
方玉集团的股份被拆散,旧关系被封存,关于徐方的事,只剩族谱里几行很简短的字。
逢年祭祖,族里只提徐方、乔玉和丹帝几名旧人,不讲旧事。
后来有一支后人随母族落在林家,去了偏远乡下。
他们不显贵,也不与方玉集团来往。
祖上留下的东西,一代代传下去,最后只剩一枚翠玉戒指。
戒指几次差点被卖掉,又几次被老人收回。
林家老爷子说,这是祖上救命的东西,穷到揭不开锅也不能丢。
到了林逍这一代,家里已经没人知道戒指真正从哪里来。
他们只知道,老爷子年轻时给人看过病,脾气很倔,临终前把戒指塞进林逍手里。
“读医就好好读,做人别欠良心。”老人那时气息很弱,仍把话说得很重。
林逍出身农村,家境贫寒,能考进博城医科大学,已经耗尽了家里大半力气。
他没见过徐方,也没见过当年云海市的风浪。
可他身上有一点东西,很像那位隔了许多代的先人。
遇事先忍,忍完再做;真碰到底线,绝不退。
他去博城市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实习那天,母亲给他装了两身换洗衣服。
老爷子留下的翠玉戒指,被他戴在左手上。
医院实习没有工资,还要交学费,吃住都得自己想办法。
林逍没抱怨。
他心里很清楚,旧人把路铺到这里,剩下的路只能自己走。
到了博城后,林逍租了最便宜的房子,白天在医院跟着老师跑,晚上做兼职。
他省吃俭用攒了几个月钱,只为了给苏清雅买一部生日礼物。
苏清雅是他交往三年的女朋友。
在学校时,两人说过毕业后一起奋斗。
林逍信了。
他不怕苦,也不怕穷,只怕自己还没把日子过好,就先把心里的那点热气弄丢。
生日那天,他请了半天假,提前到了咖啡馆。
他把礼物放进口袋,又检查了一遍手机时间。
左手上的翠玉戒指贴着皮肤,凉意很淡。
他不知道,这枚戒指等的不是富贵,也不是荣耀。
它等的是血,等的是徐方这一脉真正需要它的那一刻。
林逍把翠玉戒指往左手无名指上推了推,白大褂搭在椅背,手机屏幕亮起苏清雅的名字。
他出了门。<br>博城市一家咖啡馆中,林逍提前到了十分钟。
他是附属医院神经内科的实习生,刚从医院赶来,白大褂还放在随身包里。
为了今天这顿见面,他把兼职攒下的钱花了大半。
口袋里有一部新手机,是准备送给苏清雅的生日礼物。
左手上的翠玉戒指压着指节,玉面被他摸得很光。
这是爷爷留给他的遗物。
老人走前只交代过一句,读医就好好读,做人别欠良心。
林逍一直记着。
他读医,不只是为了摆脱农村贫寒的出身,也是想把家里传下来的那点救人本事接下去。
上一辈留下的东西不多,到他这里,先从附属医院站稳脚跟开始。
服务员端来白水,林逍下意识倒到七分满,手忽然顿了顿。
家里旧册上写过,待客茶不满杯。
这个习惯传了很多年,传到他这里,只剩一个不太起眼的动作。
他刚把杯子放下,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便坐到了对面。
女人扫了眼他的衣着,又看了眼桌上的普通花束,眼神一下冷了下来。
“你叫林逍对吧,我来是想告诉你,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,我们家小雅是不会跟你在一起的。”
这个女人叫赵瑛兰,准确的说是林逍的准丈母娘,她女儿苏清雅是林逍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。
林逍手指微微收紧,翠玉戒指贴在掌心,凉得很清楚。
族谱末页里,徐方那两个字被写得很小,却压得住很多风浪。
林逍没有立刻发作。
这世界的规矩很现实,实习生没钱没背景,很多话都得先听完。
“您这是什么意思?”
赵瑛兰冷笑一声,说道:“我大概知道你的家庭状况,你不适合小雅,你现在只是个实习生,医生出来也挣不了多少钱,等你当上主任医师,黄花菜都凉了。我闺女也算在你身上浪费了几年青春,你就知足吧,以后别再缠着它!”
林逍如遭雷击,脸色发白,颤抖地说道:“这是你的意思,还是小雅的意思?”
今天是女朋友的生日,林逍精心准备了礼物,可没等到女友,却把丈母娘给等到了。
赵瑛兰尖声尖气道:“我的意思,也就是我女儿的意思。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,年轻人,现在你已经步入社会了,不要还像个小孩子,未来最看重的是什么,当然是钱啰,你有钱吗?你想让我女儿跟着你一辈子辛苦受累?”
林逍胸口堵得厉害。
他不是不知道钱重要。
医院实习要交学费,房租要交,饭钱要省,家里父母还在农村操劳。
可他一直以为,两个人一起熬,总能把日子熬出来。
“伯母,你看不起我无所谓,但我相信小雅不会和我分手的,我会努力证明自己能让她过上好日子的!”
“呵呵!你努力?这个社会努力就行了?小雅善良不忍心当面跟你说,我才来说的,别自找没趣了。”
林逍强自镇定,拿起手机打电话,里面传来无法接通的程序语言。
他一遍遍拨过去,手指却越来越僵。
等待接通的几秒钟里,咖啡馆玻璃外下起了小雨。
雨点落在窗上,他忽然想起祖祠里乔玉牌位前那盏清水。
不知进行了多少次,正当林逍要崩溃时,咖啡馆外走进来一人。
看着面前打扮时尚的女友,林逍忽然觉得有些陌生,继而急忙求证:“小雅,你妈说你要跟我分手,我有些不信,所以……”
苏清雅淡漠的打断道:“我妈说的没错。”
林逍沉默了片刻,摇头说道:“你变了,变得我不认识你了。”
苏清雅眼露讥讽,嗤之以鼻道:“别跟我讲这些大道理,我们已经不是学生了,我要为自己的将来考虑,我们在一起三年,你送给我的,全是些廉价的东西,就连今天的生日,你都只送这些花花草草,我受够了。”
说着晒了下她拿着的包包,香奈儿的香槟金色手提包,价值两万六。手腕上戴了一个欧米茄手表,得四万多。
而且还换了一部手机,是最新款的苹果。
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了,此间差距何等悬殊。
林逍下意识紧了紧口袋,里面有他兼职数月,省吃俭用攒钱买来的新手机,和现在苏清雅手上的是同一款。
林逍捏紧拳头,近乎低吼道:“我们当初不是说好一起奋斗的吗。”
“对,我是说过。但我现在我有更好的选择了,我想过更好的生活怎么了,你没钱没车没房,以后我跟你喝西北风啊,要怪只能怪你自己没用,无能喽!”
最后那句话,无异于雷霆一击。
在学校时,他俩还山盟海誓,不离不弃的,这他妈一转眼就彻底变了。
林逍无力反驳,愤懑地说道:“那个人是谁。”
苏清雅有意遮掩,闪烁其词道:“是谁就不用你管了。”
“是我!”就在这时,一名倨傲的男子走了进来,望着林逍挑衅般地说道:“小雅,别跟他废话,我在冷翡翠订了位置。”
冷翡翠是全市唯一一家米其林三星级餐厅,和这里的相比实在是天壤之别。
林逍心下悲凉,神情索寞道:“你跟范豪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,你醒醒吧,他只是玩玩而已,在学校的时候,他就有很多女朋友的。”
谁料苏清雅毫不意外,无所谓道:“我知道啊,我愿意,怎么了?豪哥已经答应我了,即使分手也会给我补偿,会在市中心给我买套房子,价值四百多万,你有吗?你要有钱的话,也可以啊。”
林逍险些吐出一口老血,当小三都当得这么理直气壮,金钱真的能把人变得面目全非?
苏清雅无意多说,从包里掏出一叠钱硬塞给他,怜悯的说道:“你家是农村的,你现在也刚刚开始实习,工作不好找。这钱你先拿着吧,也算了却了我们这三年的情意,就当是分手费吧。”
林逍只觉遭受奇耻大辱,一把将钱打掉,咬牙切齿道:“不需要,我们谁也不欠谁的,往后你走你的阳关道,我过我的独木桥!”
苏清雅满脸讥诮神色,淡然道:“不要算了,记住你今天说的话,以后别来打扰我,我们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。”
范豪春风得意,颐指气使道:“林逍,不是我说你,人要识时务,你在学校成绩再怎么好,出了社会还是得向现实低头。看你混得这么惨,作为同学的我实在不忍心啊,要不你毕业后来我爸的公司上班吧,待遇从优,怎么样,考虑考虑吧。”
“我考虑你妹啊。”林逍终于忍不住了,卯足劲给了他一拳,只可惜被范豪躲过去了。
“果然是乡野穷小子,恼羞成怒就想打人,像你这种人活该一辈子生活在最底层,老老实实的打工去吧,另外我听说,你在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做实习生,忘了告诉你,你的带教老师是我表哥,有人会替我收拾你的,你就慢慢享受吧。”
一语说罢,他得意洋洋的搂着苏清雅,大声招呼道:“伯母,咱们走吧,还要给小雅过生日呢。”
三人大模大样地走出了咖啡馆,坐上一辆银灰色宝马轿车,范豪哈哈大笑,临走前摇下车窗,给林逍竖了一个中指表示鄙夷。
看着这对狗男女绝尘而去,林逍离奇的愤怒,如果是正常分手,大家好聚好散,林逍绝不可能这么大反应,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幸福的权利。
但这两个人不同,他们好像合起伙来故意羞辱人似的,分手也就算了,偏偏还要将人贬得一文不值,趁势踩上几脚,再吐两口唾沫,方才显得心满意足。
轰隆隆!天色骤然间变了,远处一道闪电掠过幢幢高楼大厦,霎时瓢泼大雨倾泻而下。
林逍心灰意冷,神情恍惚,光顾着伤心了,离开咖啡馆过马路的时候,没注意到路口的车辆。
吱叽!紧接着一声巨响,林逍与一辆红色玛莎拉蒂拦腰相撞。
林逍只觉身体腾飞而起,整个世界东倒西歪,鲜血喷洒了一地,与雨水相互交汇。
“我这是要死了吗。”这是林逍最后一个念头,他侧身趴在沥水中,定定的望着左手上的翠玉戒指,这戒指是他爷爷留给他的遗物。
满是鲜血的手指侵染了它,而后青芒闪过,林逍一阵眩晕袭来,彻底失去了知觉……
忽然,猛地一下,他只觉得,自己头疼了起来,似乎有一段段的信息,出现在脑海之中!<br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