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章 你竟然要嫁给那种男人!
徐志成一大早就来了招待所,现在管得严,在招待所找人,要先去前台那里登记一下,就可以上楼了。
昨天送离婚报告的时候,徐志成来过一次,他以为今天同样如此,写了名字就准备上楼。
却被前台喊住了:“你找的是林浔同志?那你不能直接上去,要给她打电话,她同意了你才能上去。”
徐志成皱眉:“是不是搞错了,昨天我都是直接上去的。”
前台摇头:“因为林浔同志昨晚搬到了三楼。”
招待所一共有三楼,底下两层是普通人住的房间,而三楼,只有部队军衔高的军官才有资格住。
相应地,里面的环境要更好一些,床大、有电话,还有免费的热水和火墙,睡觉的时候暖和极了。
霍俨州级别高,一次性可以开两间,林浔昨天一回来,就发现吕毓芝帮她把房间换到了二楼。
徐志成在医院待了这么久,自然知道三楼的房间不是一般人能住的,就连他这个军区医院的大夫都没资格进去。
那林浔凭什么上去?
难道是那个熊主任偷偷找了关系?但他一个小小的主任,怎么可能享受到军官的特权?
正当徐志成百思不得其解时,前台已经打通了电话,林浔听到有个男人找她,还以为是农场那边有什么事,连忙下了楼。
一看却发现是她最不想看到的人,“你来做什么?”
徐志成看着走出来的林浔,原本的疑惑消散,眼里只剩下惊艳。
之前他对林浔一见钟情,是因为她长得漂亮。
可两人结婚后,因为没有孩子,成天被蔡金花磋磨,林浔也一天比一天憔悴、苍白,漂亮的容颜就好像蒙上了一层病气一样,死气沉沉的。
但自从离婚后,不必再被“生孩子”所裹胁,林浔整个人都松快了,尤其昨晚赚到了第一笔工资,感觉日子都有了奔头,精气神都跟着好了起来,脸上满是朝气勃勃的喜悦。
仿佛一颗蒙尘的珍珠,终于洗去了铅华,比徐志成最开始见到她时,更加夺目。
惊艳过后,徐志成心里涌现出浓浓的不甘,这样的美人,原本是属于他的,但现在她竟然要投向别的男人的怀抱,还是样样都不如他的男人,林浔是疯了吗!
“你要结婚了?”
林浔疑惑:“你听谁说的?”
她昨天才和霍俨州说好,徐志成怎么就知道了?难道是在饭店说话时被别人听到了,传到了徐志成耳朵里?
徐志成在来的路上还在想,会不会是袁雅晴看错了,此时见她承认了,顿时无比失望和愤怒:“林浔你是不是疯了?这种男人你都看得上!”
袁雅晴可是告诉他了,那个姓熊的,长得难看还恶心,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,比得上他徐志成一根头发吗?
林浔觉得徐志成绝对有病。
什么叫“这种男人”,霍俨州不论是人品、家世、长相、身高、能力……哪点都甩徐志成十八条街,和他比起来,徐志成就是个跳梁小丑!
“我和谁结婚跟你有什么关系?我就算去路边找一棵树,都比你这种品行低劣的伪君子强一百倍。”
要不是知道疯羊病不会传染人,林浔都要以为徐志成也得疯病了,一大早过来说这些疯话。
“你!”徐志成简直要被气死,他好心好意过来劝林浔,她却如此执迷不悟,既然如此,就不要怪他不留情面了。
徐志成继续道:“我也快结婚了,这次过来是邀请你参加的。”
虽然知道男女主很快就会在一起,但林浔还是被这速度惊到了,不过这样也好,有毒的男女主就应该早点锁死,千万别去祸害其他人。
婚礼她肯定是不会去的,毕竟她好不容易才摆脱这些人,怎么可能还主动凑上去,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吗?
林浔白了他一眼:“不好意思,我不喜欢看猴戏。”
说完,她直接“砰”地关上房门,留下徐志成一个人在走廊气的七窍生烟。
啊啊啊林浔这个泼妇,竟然骂他是猴!
……
林浔原本想等徐志成走了再下去吃早饭,但过了没一会儿,门又被敲响了。
她以为是徐志成还想纠缠,一打开门,却看到一道军绿色的修长身影。
“怎么,看见我很意外?”对上她惊讶的目光,霍俨州微微挑眉。
林浔摇摇头:“怎么这么早过来了?”
“妈让我给你送早餐。”
霍俨州话音刚落,背后就传来吕毓芝拆台的声音:“你这小子,明明是你自己想着小浔,怎么还找借口?”
吕毓芝一早就去了饭店,想着让林浔多睡会,回去时再帮她带早饭。
等到了饭店,都不用她出声,霍俨州就直接多点了一份羊肉面,还特意找服务员借了保温桶装着。
她原本还欣慰自家这铁树终于开了花,谁知道还是块榆木疙瘩!
当场被拆穿,霍俨州耳根微红,轻咳两声:“快趁热吃吧。”
林浔笑着接过保温桶,打开盖子,羊肉面霸道的香气就传了出来。
现在的羊那是纯天然饲养,比后世饲料喂的羊肉要更香,再加上羊骨熬成的高汤,这一份早餐看着就让人流口水。
霍俨州跟着她进了房间,坐在对面,看着林浔两眼放光地吃着面条,眼里露出自己都没发觉的笑意。
他开口道:“林浔同志,你的政审已经通过了。”
林浔一愣:“这么快?”
其实一般情况下,政审是没有这么快的。
但霍俨州军衔高,28了别说结婚,连对象都没一个,部队的领导们简直比吕毓芝还着急,一听说他要交结婚报告,立马激动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。
催促着让办事处开绿灯,务必最快解决他的问题。
加上林浔之前和徐志成结婚,医院那边也政审过,有了先例,速度就格外快一些。
霍俨州点头:“政审通过,接下来就是处理结婚报告了。”
他垂眸,深沉的目光注视着林浔,语气中满是认真:“所以,林浔同志,你真的愿意和我结成革命伴侣,驻扎在西北,成为部队的一份子吗?”
霍俨州知道林浔昨天出去了,他没有阻止,也没主动提出开车送她,就是想让她对这边更加了解。
西北条件恶劣,严寒又落后,比起她来的南方,这样的环境实在是太差,如果林浔想要反悔,现在是最后的机会。
林浔握紧手里的筷子,认真地点头:“我愿意!你放心,我一定会好好过日子,绝对不给你添麻烦的!”
她今天穿着一件暗绿色的外套,这个颜色其实很老气,但林浔很白,这件衣服穿在她身上,衬着她如同雪地里含苞待放的栀子一般,清纯又柔美。
霍俨州虽然没结婚,但他知道很多军属都嫌弃这边的环境,吵着闹着要离开,他原以为林浔也是如此。
但此时她眼底坚定的光告诉他,他错了,这朵栀子看似娇弱,实则坚韧,她很美,但绝不是菟丝花。
突然,霍俨州感觉自己心跳得有些快,他不知道是为什么,难道是屋子里太热了?
于是他猛地起身,朝门外走去。
林浔吓了一跳:“怎么了?”
“没事,有点热,我去透透气。”
看着窗外飞舞的雪花,林浔看向霍俨州的目光满是敬佩,不愧是军人啊,这么冷的天竟然还嫌热?这身体简直壮得像头牛!
霍俨州还不知道在未来媳妇眼里,他已经跟头牛差不多了,一走到门口,就被吕毓芝叫住了:“你怎么出来了?该不会惹小浔生气了吧?”
霍俨州无奈:“妈,我没那么不受待见。”
一旁的小王心想,那可不一定,团长在部队那就是出了名的鬼见愁,底下的兵看到他都跟耗子见了猫一样,拔腿就跑。
吕毓芝房间放着她昨天带林浔买的东西,除了家具以外,其他的基本都带回来了,但霍俨州看了一圈,突然发现不对。
“妈,怎么没买手表和收音机?”
这年头讲究点的人家都会备上三转一响,草原这边不方便骑自行车,林浔又不会用缝纫机,但手表和收音机肯定是少不了的。
吕毓芝高深莫测:“说你不开窍吧!这些东西要是我都准备好了,还要你做什么?这是给你在小浔面前表现的机会!”
于是一刻钟后,林浔吃完饭,霍俨州突然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。
小王立马举手:“团长,我去开车!”
霍俨州抢先一步拿走了车钥匙:“不用,我来。”
什么都让你小子干了,还要我做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