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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沈清秋:给我调查一下林洛大学时候的资料

  沈清秋虽然是皇京音乐学院的股东,但她的大学却是皇京大学。

  可是这张照片上的“沈清秋”,身上穿着的却是一件皇京音乐学院的夏季学生制服。

  而且是那种专门为了正式演出而定制的演出制服。

  沈凝夜仔细打量了好几眼,发觉自己并没有看错。

  除了这件制服的款式老了些之外,有点像是三年前的款式,其他几乎没变。

  沈清秋蹙眉:“你在胡说些什么呢?”

  “不信你自己看。”

  沈凝夜哼了一声,将挂件丢了过去,沈清秋抬手稳稳接住。

  她放在眼前打量,眼神一瞬间定住,清冷绝色的脸蛋上逐渐浮现出一抹古怪的神情。

  因为她衣服很多,所以照片上的衣服穿没穿过,她并没印象。

  但经沈凝夜这么一提醒,她还真想起来,这的确是皇京音乐学院的演出制服。

  三年前,她曾跟着父亲作为贵宾一起在皇京音乐学院看过一场演出。

  当时,现场的女孩们就穿着这种制服。

  回忆涌入脑海,沈清秋的面庞上顿时浮现出满满的疑惑。

  她有些想不通地看向沈凝夜。

  后者昂起下巴:“对吧?”

  “……是不是你把制服带到家里,我偶然穿过一次,然后忘了?”

  沈清秋想着这种可能性。

  妹妹却轻呵一声:“我的姐姐啊,这是三年前的老款制服,那个时候我还是高三妹,好吗?”

  “那就是林洛ps的!”沈清秋一口笃定,“他为了让别人以为我和他是在大学定情,才伪造了这张照片。”

  “你……”

  我嘞个自恋姐,沈凝夜扯着嘴角。

  但除了这个原因,她也想不到别的可能。

  将挂件拿到手上又看了一遍,沈凝夜却渐渐露出一抹奇怪的表情。

  “咦?你说,有没有一种可能……这照片里的女孩不是你,而是一个和你长的很像的人?”

  说到这,沈凝夜又抬头看了姐姐一眼,似乎是在心中做对比。

  虽然照片里的模样的确是沈清秋年轻几岁的样子,但沈凝夜了解姐姐。

  就算是学生时代的沈清秋,她的眼神也并不具备大学生的清澈愚蠢。

  相反,那个时候的她,眼神极具侵略性和野心。

  正因为如此,沈清秋在大一就自学完了大学所有的课程。

  国外留学两年,回国后直接担任了沈氏集团的总经理一职,那时,她年仅21岁。

  爸爸曾经评价过她,如果现在是古代,沈清秋最少也是统治一方的巾帼枭雄,受万人敬仰。

  可是这张照片上的女孩,眼神中却透露着一股子从泥潭中挣扎而出的倔强与清澈。

  这和沈清秋相似,又完全不同。

  发现端倪后,沈凝夜愈发觉得照片上的女孩其实另有其人。

  “不好意思我没听清,你刚刚说什么?”

  沈清秋神情不屑地看着妹妹。

  “我说照片上是另一个跟你长得很像的女孩。”

  “呵呵,沈凝夜,脑子生锈了就别用了。”

  沈清秋双手抱胸,美眸锋锐:“先不说这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跟我同样美丽的女人。”

  “倘若真的有,那她就是我的亲妹妹,所以你是捡来的吧?”

  “沈清秋你过分了!”沈凝夜愤怒地喊了一声。

  “呵!”沈清秋将挂件夺了回去,冷冷地瞥了眼妹妹。

  “林洛不喜欢你,你就想让我觉得,他喜欢的人也不是我是吗?”

  “当然,他喜不喜欢我,我并不在乎,毕竟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,但我也不可能让你和他在一起的。”

  沈清秋说完转身,打开车门,车窗上却立马按下了一只白皙的小手。

  沈凝夜紧紧蹙眉,大声质问:“沈清秋!你既然不喜欢他,也和他离婚了,为什么还要掺和我与他的事情!”

  这句话让沈清秋突然愣了下。

  她想了想,竟一时间想不到原因。

  便随意回怼道:“没有为什么,沈凝夜,劝你把心思放在学业上吧,沈家不养废物。”

  说完,沈清秋霸道地坐在驾驶座上,关上车门,高跟鞋一踩油门,在一阵发动机的轰鸣声下离去。

  看着迈巴赫的背影,沈凝夜气愤跺脚。

  超级无敌自恋狂!

  死女人!臭女人!

  脑子聪明有能力就了不起吗?!

  我不可能放弃林洛的!

  车里。

  沈凝夜看了眼手中的挂件。

  其实,她也觉得照片上的人不像自己。

  这像极了小白兔似的娇弱眼神,不可能是她沈清秋能表露出来的。

  难不成……在林洛学生时代的时候,皇京学院里真的有一个跟她外貌相似的女孩?

  不过说起来,沈清秋发现自己竟然对林洛了解很少。

  以前没心思去了解,现在反而很想知道林洛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。

  唱歌……很好听?

  沈清秋美眸凝望着前方的道路,随后拨通了一个电话,是助理小雅。

  “喂,小雅。”

  “在呢沈总。”

  电话另一头的女人回应道。

  沈清秋:“帮我调查一下林洛大学时期的资料,然后发我邮箱。”

  “林洛……他不是您的……哦哦好好,保证完成任务!”

  挂断电话。

  迈巴赫在马路上疾驰而去。

  ……

  ……

  回到三人宿舍,林洛将吉他放在了自己的柜子里。

  他看着新舍友的床铺,心中闪过一丝复杂。

  想当初,他和自己的另外两位舍友组建了乐队,他们一个是吉他手,一个是键盘手。

  而林洛是主唱。

  当时三人的友谊,情比金坚,无比珍贵,就连牙膏都只用一个,一根香肠都要分成三份放在三个泡面桶里。

  只可惜后来……

  “嘭!”

  林洛用力关上柜子门,然后锁上。

  挂在柜门上的镜子里映出他的英俊帅气的面庞。

  林洛与镜中人对视着,他的目光逐渐变得坚定起来。

  重组乐队,这是他期盼了整整三年的事情。

  老猫,小米,眼镜,还有……小叶子。

  兄弟姐妹们,我要把你们都找回来。

  这一次我们一定要弥补三年前的遗憾,登上大荧幕!

  林洛打开行李箱,将当年定制的乐队制服穿在了身上。

  还合适。

  这是一个黑色短袖,短袖正面用彩色的字体写着五个大字。

  “打个响指吧。”

  是的,这就是他们乐队当初的名字。

  穿上衣服后,林洛拿出手机,找到了老猫的联系方式。

  上次的聊天记录竟然是两年前。

  林洛:「老猫,给个地址,我去找你。」

  老猫:「林洛???等会,我干boss呢。」

  一分钟后,他发过来了一个地址。

  林洛却看愣了愣。

  “老猫爆炒小米?一个小餐馆?”

  半小时后。

  林洛来到了一座小学后方的街边道路上。

  眼前是一家炒米粉店。

  此时,一个长相清秀的女人正顶着油烟在门口炒米粉,这时一个女孩突然从餐馆里面跑出来喊道:

  “妈妈!妈妈!爸爸被虎先锋打死第492次了!”

8、沈清秋:给我调查一下林洛大学时候的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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