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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
  一个月后,我们到达了金国。

  刚到金国,徐明珠就诊出有了身孕,很快,她被册封为太子的侧妃,一时风光无限。

  而我被分到浆洗房。

  只是,徐明珠为了在我身上找到优越感,将我调值为侍茶侍女。

  经多月持续的风吹日晒,粗重工作,我的皮肤已粗糙不已,毫无公主之态。

  她也不必担心野利腾看上我。

  每每野利腾来时,她都让我去侍茶,让我看着她有多受宠。

  那一日,我如往常般为徐明珠端上茶水。

  她故意将茶盏掉落,热茶洒在她的裙面。

  “啊!”她惊呼了一声,而后护住肚子。

  野利腾的脸色瞬间变冷,狠狠地说道:“来人!将这奴婢拖下去,乱棍打死!”

  这位金国的太子,暴戾恣睢、残酷无情,不将人命看在眼里。

  而我这个仅有几次发泄对象的人,他也早已忘却,毕竟我的容貌比之前苍老太多,青丝也已有了华发。

  我还未出声,徐明珠施施然地跪下,轻柔道:“这是我曜阳的同胞,虽笨手笨脚,但也没酿成大错,臣妾也没受伤,看在臣妾的份上,还请饶她一命。”

  我知道,她不会让我那么快死去,她还要我看着她登上金国最尊贵女人的位置。

  她看向我,“要不让她去马舍吧。”

  就这样,我被安排在马舍。

  眼前这匹马,深棕色,身形修长,体型匀称,脖颈修长而显高贵,是世间难得的汗血宝马。

  如果我没猜错,这是长公主野利阿曼新得的爱马。

  汗血马野性十足,极难被人驯服。

  金国的驯马师对它也毫无办法,而为了躲避阿曼公主的责罚,让我去照料。

  他们料定我无法好好照料汗血马,届时将过错推到我这个低等奴隶身上,是杀是打,就随阿曼公主意了,反正我的命不值钱。

  这匹汗血马是我在金国唯一的机会。

  霍牧是曜阳国的最优秀的将军,爱马如命,也是最出色的驯兽师。

  我与他两情相悦,他与我讲战场的残酷和厮杀,以及如何与马相处。

  是的,马是要用心相处,而不是单纯用来训的。

  我从他身上学会了如何用心与马相处。

  所以,与马相处,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。

  一个月后,我跟汗血马与马为友了。

  徐明珠又来到马舍,此时她已有了三个月身孕,但依然貌美如花。

  只是,她落寞的神情依然出卖了她一直彰显的专宠。

  三个月的专宠已是野利腾的极限。

  她再美,也只是个异邦之女。

  野利腾的正妃之位,未来金国的皇后,不可能会是亡国的公主。

  为了争夺未来皇后之位,金国的世家贵女,争夺得如火如荼,而这些贵女背后是错综复杂的各方势力。

  而徐明珠,无母族支持,只是个亡国的公主,却引得野利腾对她宠爱有加,还怀了太子的第一个孩子,这怎能让金国贵女忍得下去,徐明珠成为了她们的眼中钉,日日承受贵女们暗中使得绊子。

  我抚摸着汗血马的鬃毛,迎着徐明珠敌意的目光。

  “徐,你驯服了一匹马,你很得意吗?你这贱婢,倒遗传了你卑贱娘的狐媚之色。”她盯着我的脸,“可是,又有什么用,你只是个低等的奴隶,而我是太子侧妃,等我诞下麟儿,太子登基后,我会成为皇后。”

  我怜悯地看着她,她只是在我面前装腔作势而已,她也知道她不可能成为皇后。

  “你这是什么眼神,是嫉妒我吗?”

  我摇摇头。

  而我的无言,仿佛刺激了她内心深处的恐惧,急需用手上的权力,证明自己。

  “来人,把这贱奴的脸给我划花!”

  冰冷的刀刃碰触脸上炙热的皮肤。

  “阿曼公主驾到——”

  一道鲜红的身影骑着烈马奔驰而来,身姿优雅,眼中闪烁着锐利的光芒。

  我终于等到她了。

4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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