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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

  第11章

  “恩?好香的味道,你到底做了什么呀?”

  万叶突然闻到阵阵飘香,不由走上前。

  叶天将砂锅放在餐桌上,掀起锅盖后,浓郁的香气顿时扑鼻而出。

  万叶和万晴都惊呆了,目光死死盯着砂锅里的菌菇粥。

  “哇塞,叶天,这是你做的?也太厉害了吧。”

  万叶张大小嘴,眼中满是不可置信。

  要知道,像叶天那种达到一个极致的黑客技术,需要成年累月的积攒,哪里还会有什么时间学习做饭呢。

  这股香气丝毫不亚于外面的大饭店,甚至还稍稍胜过一筹。

  她愈发怀疑叶天是什么老怪物转世投胎了。

  叶天得意笑道:“都是些家常便饭,赶紧尝尝味道吧。”

  说着,他准备好碗筷。

  万叶迫不及待喝上一口,顿时幸福感爆棚。

  万晴姿势优雅,可一口下去,却猛地瞪大眼睛。

  外行看热闹,内行看门道。

  她买的菌菇她清楚,如果处理不干净会有很大的土腥味,就算是用料酒也无法遮盖。如若使用葱姜蒜,更是会出现不和谐的味道。

  炒菜固然好做,可偏偏这是一份粥。

  粥内只有菌菇的鲜甜,让人忍不住一口接着一口。

  “叶天,你的厨艺真的好强!”

  万晴由衷地夸赞道。

  “姐,你这次是捡到宝了。”

  一旁的万叶嘻嘻笑道。

  此话一出,却让万晴脸色瞬间爬满红润,忍不住翻了一记卫生眼:“吃饭还堵不住你的嘴,快吃你的吧。”

  说完,她却是偷摸看向叶天。

  看到叶天也是笑眯眯的看着她时,她顿时扎入饭碗之内,不敢与其对视。

  她担心小心脏会承受不住......

  很快,一锅菌菇粥被三人分食干净。

  万晴理所当然的收拾碗筷,让叶天更是心中一暖,愈发觉得万晴是贤妻良母型的妻子。

  相反,吃饱喝足瘫坐在沙发上的万叶,愈发像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。

  “你就不能像你姐学习吗?”

  叶天没好气的吐槽道。

  万叶撅着小嘴巴,气鼓鼓道:“我十指不沾阳春水,就没那做饭的天赋。”

  似是想到什么,她笑嘻嘻的凑上前:“对了,你会做红烧肉不?我姐说太油腻,都不做给我吃,你中午可以给我做吗?”

  叶天本打算拒绝,却听万叶撒娇道:“好姐夫,求求你啦~”

  一句姐夫,属实拍中叶天的马屁。

  “行吧,中午给你做。”

  叶天本就打算今天去商场换身行头,买菜也是顺路。

  然而万叶突然贼兮兮的奸笑,紧接着朝着厨房喊道:

  “姐,叶天答应中午给我做红烧肉了,你和他一块去买菜吧,我怕他挑不好。”

  闻言,叶天心中不忿,他怎么就挑不好了?

  还没等他反驳,只听万叶低语道:“我这人懂得感恩,你给我做红烧肉,作为报答我让我姐陪你出去约会。”

  “嘶!”

  叶天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。

  这小妮子,鬼点子可真多。

  不过嘛,他倒是不讨厌这次的鬼点子。

  一想到可以和万晴约会,享受路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,叶天就满心的期待。

  简单收拾一番后,叶天和万晴离开祥和大厦。

  祥和大厦处于市中心,附近就是商圈,徒步几分钟就能抵达商场。

  然而就这几分钟的时间内,过往路人却一直非议不断。

  “卧槽,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绝的美女!”

  “好看也别想了,已经名花有主了。”

  “你看那小子一身土鳖的打扮,哪里比得上我?”

  “还真应了那句老话,好白菜都他娘被猪拱了!”

  周围的议论让万晴忧心忡忡的,忙不迭向叶天表忠心:“叶天,你别听他们胡说,你在我眼里,是最优秀的男人。”

  “我当然知道。”

  叶天自信笑道:“这就是群柠檬精,让他们嫉妒酸去吧。”

  非议又如何呢?

  这些人越酸,他越兴奋。

  能有万晴这样的美女作陪,只会愈发彰显他当男人的成功。

  旋即,叶天牵起万晴的纤纤玉手,宣誓着他的主权。

  如他所料想一般,过往男同胞无不哀嚎,却莫得半点办法。

  “万晴,你脸怎么这么红,是不是发烧了?”

  叶天享受完过往路人的悲呼,扭头竟发现万晴满脸红润。

  随着他的大手放在万晴的额头,万晴的脸颊更宛若红苹果。

  “我,我没事。”

  万晴神色慌乱,眼神躲闪。

  她才不是发烧呢。

  而是第一次被男人牵手,还摸了脸,她这是害羞呀。

  强行平复内心的激荡,万晴转移话题道:“叶天,你来商场干嘛?”

  “刚才那群人说我土鳖,我当然得换身配得上你的行头。”

  叶天理所当然道:“还有,虽然我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,但你现在终归是我的未婚妻,我当然也要给你买定情礼物啦。”

  “定......定情礼物?”

  万晴瞬间大脑宕机,彻底失去思考能力。

  等她回过神的时候,已经被叶天带到一家品牌男装店。

  “欢迎光......临。”

  看到有客人进来,女店员热情迎接。

  可话说一半,女店员就噎了回去。

  叶天一身水洗的牛仔衣裤,摆明是乡下进城的土鳖。

  饶是带着一位大美女,估计也是凭借高高帅帅的样子。

  干了十几年的销售,女店员自是知道什么人是买得起,什么人是买不起闲逛的。

  像叶天这种,是典型的穷酸相,根本买不起店内的高档品牌服饰。

  眼中的热切化作冷漠,旋即女店员就回到柜台内,自顾自的玩起手机,不再搭理叶天。

  女店员态度的急速转变没有任何修饰,被叶天尽收眼底。

  不过对此这种狗眼看人低的存在,叶天也懒得计较。

  毕竟,狗咬人一口,人不至于咬回去。

  恰恰相反,女店员的冷漠反而显得店里衣服质量不错,不然这种店铺早就该倒闭了。

  可就在叶天相中一套衣服,准备伸手触摸的时候,店员突然站了起来,喝止道:“看看就得了,别拿你脏手碰!”

  此话一出,饶是性格极好的万晴都看不过去了。

  “不碰衣服,怎么知道质量好不好?”

  女店员不耐烦道:“质量好不好,我心里有数。你们买不买得起,我心里也有数。”

  以前她年轻不知事的时候,经常让客人们试穿,可客人试穿后不买,她还要重新打理这些衣服,显然是费力不讨好。

  至此后,她不在乎客人买不买,而是客人买不买得起。

  像叶天这种看着就没有消费能力的,一律试穿都不准。

  “行了,别来打肿脸充胖子了,还是拼夕夕适合你们,赶紧走人吧!”

  闻言,叶天笑了。

  的确,狗咬人一口,人不至于咬回去。可人却能有千万种方案,变着法的制裁这条不懂事的狗!

第1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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