敢死营

敢死营

枪手1号来源:阅文

字数:6.62万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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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
战场敢死队,马上小郎君...
秦风 舒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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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秦风盘坐在毡毯之上,仔细地将葛藤一圈一圈地缠在刀柄之上,格外的小心,每绕一圈,都要用力地拉紧。

  葛藤在沸水之中煮上几个时辰,取出来晾干之后,便柔软如麻绳,但其强韧却坚逾钢丝,握在手上充满着质感。

  战场之上,握在手中,绝不会因为染上了鲜血便在手上打滑。

  一圈一圈,一直缠到刀柄尾处,再打上了一个死结。

  秦风站起身来,随手挽了几个刀花,满意地点点头。

  秦风手中的刀刃长三尺,柄长二尺,净重十二斤九两,刃薄背厚,最利于劈砍,是中标配的武器。

  上至校尉,下至普通兵士,都装备着这种刀。

  这柄刀伴着秦风已经六个年头了,整个刀身上隐隐有着一层红晕。

  那是无数的鲜血浸染而上,天长日久而留下的印迹。

  以血喂刀,煞气之重也能给敌人无形的压力。

  除了刀,另一大标志就是身披黑色重甲。

  甲叶每一片都呈椭圆形叠加在一起,整套盔甲净重三十八斤。

  如果一个身材单薄的士兵穿在身上,可是一个不小的负担。

  不过对于的所有士兵来说,这显然不是问题。

  秦风,一个从十六岁便从军,在军中一直干了六年的老兵。

  一个入伍只是小小的军候,一路升到了大楚军队最高军衔的,校尉。

  对于的所有士兵来说,秦风是一个传奇,因为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在中一干便是六个年头还能全须全尾活着的。

  ,顾名思议,便知道这是一支进攻冲锋排在最前面,撤退之时却又落在最后面的军队。

  他们存在的意义便是去送死,用自己的生命来为大军赢得胜利或者是赢得生机。

  中的士兵自然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,通常他们有两个来源:

  一个是大楚国内各种死囚犯,如果报名参加,便可以免死发配到军前效力,如果运气好,几场大战下来不死的话,便可以赫名以前的罪行,从而将自己洗白。

  当然,能够成功将自己洗白的人廖廖无几,基本上一两场大战下来,中的人便要换一茬了。

  第二类便是军中的刺儿头,被其长官厌恶到了极点从而发到中来,这些人,哪怕你是老油条,生存下来的机率也是极低。

  中也不是没有出了人头地的,有运气极好的家伙,能够在中活过二年,基本上便能升到副尉一职。

 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,一般便会调到其它营中效力,这样的人在军中还是不愁没有出路的。

  因为到了这个地步,这些人基本上已经成了名闻军中的悍将了,每一支军队的将领,还是都希望将这些百战余生的人揽入麾下的。

  不过像秦风这样一干六个年头,却仍然在中不挪窝儿的,就是前无古人了。

  这六年当中,有三个副尉,也就是秦风的副手,调到其它了营头担任了主官。

  想在中镇服所有人,只有一样东西有效,那就是拳头。

  身为校尉,如果拳头不够硬,在中绝对只有一个下场,死。

  这些士兵每一个都可谓是亡命之徒,将一营主管干死于他们而言,绝对不是一个事儿,因为他们本来活着的希望就很渺茫,左右不过是死,又怕个鸟啊!

  不过秦风却无人敢惹,每一个新调到中的家伙,都是敢于挑战除了秦风之外的任何一个人,哪怕被打得跟条狗一样都不见得服气,但只要一看到秦风出现,基本上都如同老鼠见了猫一般。

  秦风的大名,不仅仅是在中,便是在整个大楚西部边军之中,也都是赫赫有名。

  这个家伙,可是敢于在主帅大帐之中掀了大帅的桌子的奢拦人物,掀了大帅桌子还不死,还能完完整整地走出来,那就更了不起了。

  很多人猜测这就是秦风始终如同一颗钉子一般扎在中的原因。

  除非大帅调走,不过现在看起来,大帅调走是不可能的,秦风最终的结果,还是有八九成会在某一场战役之中被敌人干掉,从而终结自己的军人生涯。

  对于这些议论,秦风从来是不闻不问,至于他与大帅之间的问题,或者只有他与大帅两个人知道了。

  擦干净了盔甲,秦风将盔甲一件件地套在了身上,哗啦一声,站了起来,系紧了束甲丝绦,掀开大帐的帘门,大步走了出去。

  出现在士兵们面前的秦风,从来都是一个不苟言笑,冷着一张脸的冷面冷心的将领。

  对待麾下士卒,他从来都是极为严苛的。

  中的士兵平常是看不出什么军纪的,此刻在营中,横七竖八地或坐或躺着士兵,有的在骂大街,有的正在烤着不知从哪里掏摸出回来的鸡,更多的则是在较劲儿。

  横眉冷对,下一刻自然便是大打出手。

  打架斗殴,对于中的士兵来说,那完全就是家常便饭,打输了,算你倒霉,被打死了,是你命苦。

  中只有一条规矩,不许郡殴。

  两人看不顺眼便单挑,如果敢于拉帮结派地群殴,那迎接他们的绝对是锋利的刀子。

  一般而言,秦风对待这样的行为是将两帮人都杀个干净,反正中从来不会缺人手。

  秦风所过之处,躺着的人闭上了眼睛,横眉冷对的人眼珠不再瞪着对方,正在打架斗殴的家伙则在这一刻,仿佛中了定身法术一般都僵在了哪里。

  一脚踢起在半空停了下来,而挥出的一拳眼看着就要击中对方的面郏,此刻却也停留在离对方脸庞几毫米的地方。

  一直到秦风的脚步消失,双方这才指天骂地的又干将起来。

  整个一千五百人,一场战斗下来,一般减员一多半,即便是和平时期,每天减员也在二三人之上。

  每天都有尸体被抬出去,也每天有人背着包裹进入的营地。

  并不与大军的营地扎在一起,而是离主营有数里远的距离,因为整个大军,谁也不认为与这帮人驻扎在一起会不生出事来,自然是离得远一些,免得自己的士兵被这些家伙带坏了。

  一圈巡视下来,秦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营帐。

  中,一个营帐住八人,只有校尉秦风一人住着一个大营帐。

  作为校尉这个职位来讲,本来是没有这个资格一人占据一个大帐的,不过实在没人愿意同他住在一起,情愿几个人挤一挤,这样一来,倒让秦风平白得了好处去。

  掀开大帐的帘子之时,内里却早已经坐了一个人,秦风也不意外,走进大帐之内,脱掉盔甲,坐在了那人的对面。

  这个人是中唯一敢于正面秦风的人物,当然,这个人敢面对秦风,不是因为他武力超值,而是因为他是中的唯一的大夫。

  这位大夫到中也有三年了,是除了秦风在中呆得时间最长的一个人物,他能活得长,也不是因为战斗力超群,而是他始终是中每一个人都下死力要保护的对象。

  在中三年,此人已经得到了所有中上上下下的认可。

  在中大家都公认,只要你不是倒霉当场死了,但凡还有一口气儿在,这位大夫都能将你从阎罗王手里抢回来。

  这样的一个,谁不想保护?

  谁会认为自己永远不会有濒临死亡的一天,那个时候,只要这位神医还在,说不定就能救自己一命。

  所以这位在中干了三年,基本连刀都没有摸过的人,却是活得最好的一个人。

  在中,连秦风都不敢说自己高枕无忧,因为说不准就有那个患了失心疯的家伙摸进他的营帐想给他一刀,但这位大夫却绝对无人敢动。

  “忙完啦?”秦风皱眉看着对面这个衣服上还染着斑斑血迹的家伙。

  “舒疯子,你每次到我这里来,难道就不能换身衣服,将手上脸上的血洗洗干净吗?”

  被称作舒疯子的舒畅咭咭的笑了起来,摇头晃脑地道:“有什么可换的,你见过的血少了?”

  “正因为见过的多了,所以才讨厌。”

  “啧啧,要是外人听说你这位杀人如麻的校尉居然极度讨厌鲜血,可真是没几个人信?”

  秦风哼了一声,坐在了舒畅的对面,“舒疯子,你在中呆了三年了,还不想离开啊?我可告诉你,我们已经接到开拔的命令了,敌人可不简单。

  这一次,与西秦的大战,可不是平常的小打小闹,就算大家护着你,也不见得能护你周全。”

  “不走,当然不走,什么地方能找到这么好的试验场地?

  死了人,也没人管,每天都有各种各样希奇古怪的伤摆在我的面前,别的地方,万万是碰不到这样的事情的,我不走。”

  在别人眼里的修罗场,在舒畅眼里却是失乐园。

  “不走你就呆在这儿吧,到一命呜呼的时候,可别后悔。”秦风冷冷地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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