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 村子里的奇怪客人
林钟今天起的很早,事实上,这两天闹哄哄的事情让他有些激动,先是前一天他和父亲进山查看早先布下的兽夹子,吃惊的将昏迷的洪过救回来,那个时候的洪过整个人都被冻僵了,身上七七八八的伤口,一看就知道是从山梁峭壁上跌落的。然后刚刚消停一夜,昨天傍晚又在洪大哥家吓走了疯狗和严耗子两个混账行子,整个村子都去洪家探望。
他的脑子着实兴奋不已,回到家过了子时末临到丑时,也就是后世的一点左右,才迷迷糊糊的睡着,不到卯时初刻,即五点钟时候,有人在他身上扒拉下,就将这个壮实的犹如小老虎一样的汉子惊醒,身子腾坐起,带些血丝的双眼瞪圆了看向那个惊扰他睡觉的人:“爹?”
林钟的父亲,林猎户看着儿子眼中的血丝心中叹息下,脸上没有太多表现,指着屋角的一袋粮食和几块冻肉柈子道:“去趟洪家,把这些吃食给你洪家婶婶送去。”
一听是去洪家,林钟立即窜下地麻利的披上皮袄,几步过去将东西拎起来就向外面走去。
看着儿子出门,林家女人不大放心的叮嘱一句:“快去快回,要是洪家大娘有什么活计不能做,记得拿回来。”直到林钟走远,林家女人还在碎碎的念叨:“唉,这娘俩,平时就是衣食无靠,现在洪家嫂子倒下了,要他们两个可怎么过下去。”
听着婆娘念叨,林猎户没有搭茬,只是将目光投向了洪家的方向,或者,是在注视着渐行渐远的儿子的背影也说不定。男人的关怀总是默默无闻,成天把关心挂在嘴上,那是婆娘才作的事情。
东北节气,这个年月外面还是漆黑漆黑的,大半袋粮食加上三块冻肉足有四五十斤,林钟拎在手上却是轻松无匹,迈开大步几乎是蹦跳着走着。
要说林钟也是异数,从小在这辽东极北长大,身子骨壮实的像小老虎,每日里跟着父亲刷枪弄棒的没个消停时候。
大了一些,林猎户要教儿子识字念书,却吃惊的发现,无论他打也好骂也罢,林钟是盐水不进死活不肯读书,只爱学武艺。林猎户不知打折了多少根木棍,每次林钟被打的嚎啕大哭,声音整个村子都能听到,可一问他愿不愿意读书,答案还是那个:不学。
为这事,林猎户险些气得吐血,要知道,在大宋读书习字考状元郎才是天下好男儿,一个只会耍刀弄棒的军汉走到哪里都被人看低,更不要说真的从军的话,还要在脸上刺字,那真真就是一辈子都洗不掉的疤痕了。
若是作官,大宋朝廷有名的不杀文臣,学文做官,若是栽进啥子有如水门,情报门,津贴门,摸奶门,脱裤门,艳照门,插笔门的政治漩涡阴谋里,也能多一条保命的路子吧,作武官,那就只有自求多福喽。
即便是不能做官,到大街上混口饭吃,那些代写书信,看相摸骨算卦忽悠人混饭吃的,看着不也比东京勾栏瓦肆里耍力气卖大力丸的武夫高档几分不是?
打打骂骂的日子过得挺快,从五岁要为林钟开蒙,一转眼就是到了林钟八岁那年,有一天林猎户突然发现,整天爬树掏鸟下河摸鱼练石锁打熬身子骨的儿子,竟然能随口背出几句唐诗来!这个发现不亚于让林猎户在三伏天喝下一碗冰镇酸梅汤那般舒服,儿子是天才,是神童啊,生而知之,没人教,竟然就能习字背诗!
不过,林猎户也不傻,村子里会写字作诗的人多了去了,会不会是自家的小子偷偷的向别的先生学的?跟了儿子几天,林猎户吃惊的看到,那个心目中将儿子教导成才的“老先生”,竟然是比儿子仅仅大了两岁的洪家小子,洪过!
更让林猎户瞪圆了眼睛的是,平日里在自己面前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儿子,到了洪过面前,老实就好像个小猫,哪里还有个村中小老虎的样子?
无论林猎户心头如何狐疑,洪过这份恩情太大了,要知道,小孩子一旦过了孩提时代这个开蒙最佳时间段,日后再要弥补必须花费百倍千倍的功夫才能弥补上这段时间的差距。每次想到这些,林猎户就对洪家的好感更厚一层,他时时告诉儿子:“洪家对我们林家的恩情,只怕是这辈子都还不清喽……”
林钟心里头如何想的林猎户不大清楚,孩子大了终究有了自己的心思,可是十几年下来,林钟惟有一样没变:就是对洪过言听计从。这次给洪家送粮食,林钟自是从心头里乐意,若是早知道洪家几乎断粮,他早就将家里的半袋谷子送过去了,哪里还需要等到今天自家老子吩咐。
正走着,林钟突然听到从村口传来一阵低低的马蹄声。
洪家的屋子在村子边缘,正好距离村口不远,一条三丈宽的大路从村中穿过,连接着村北的庄园,而马蹄声正是从南面的村口传来的。
林钟站在房舍后面探头看去,黑乎乎的一个马车影子在他面前呼的跑过,而后几个骑马的扈从也跟着驰过,其中一个扈从诧异的向林钟看了一眼。
看着马车消失在夜幕中,林钟古怪的望了一阵,这般仪仗进来村子,通常就是找村中的三个地方,一南一北两个庄园自是不必说,都是女真人的贵人的庄园,往来的自然都是女真蛮子的大官显贵,最后还有一个地方,就是洪家了。
若是在以往洪过的父亲没有走的时候,洪家也经常能有女真贵人的马车停留。
当洪皓走了以后,林钟虽然也能看到几辆马车去洪家,不过次数可就太少了,即使去了,通常也是向洪过求取一篇词赋碑铭,嗯,林钟摇摇头,他必须承认,洪过平日里最大的生计来源,就是给别人写那些个一起带到坟墓里的铭文!
可是,这一年似乎女真贵人死的也太少了,连带着找洪过写墓志铭的人也少了,几乎就是门庭冷落车马稀。
洪家收入锐减之下,吃饭自是成了问题,前些年过冬还不至于发愁,今年都闹到要别家接济的份上。
一想到这里林钟心头有些酸涩,拳头捏紧暗自懊悔,自己平日里怎么就没注意到洪家已经快要断炊了,同时又不住祈祷着:女真的那些个脑满肠肥的贵人多死几个吧,这样洪大哥的润笔也能多些。
若是有女真贵人知道,在这边远山村里有个大男孩,只因为一点点小钱就希望他们多挂掉几个,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就此吐血。
马车消失的方向正是村北,那是一个女真大官的庄园,不过这几年,无论是村南还是村北的庄园,似乎都很少有客人上门,遑论是坐着豪华马车的贵客。
在这个时代,装饰豪华的马车,就好像后世那些高级豪华轿车跑车一样稀罕,即便是住在通城大邑里的人平日里也是很少能见到,若是能亲眼看到自是不应该放过大饱眼福的机会。
林钟从小到大就生在这座小山村里,自然是好奇心大起,翘着脚看了一阵,无奈茫茫夜色中间啥也看不到,才无奈的晃晃头,正要迈步出去,忽听村南的路口又传来一阵马蹄声响。
心头一惊,身子下意识的缩回阴影中,就在他身子藏好的下一刻,又是一阵马蹄声从他身前驰过,这次的来人没有坐马车,一色骑着骏马疾驰,十几名扈从拥着一名衣着华贵的贵人低头而过。
平日里一年到头不见女真贵人过境,今天是怎么了,连着两拨人马,都是向北面庄园去的,村子里出了什么事么?林钟在心里仔细盘算了一阵,要说出事,也只有前一天洪过打了北面庄园的两个恶奴啊。
“啊?”林钟惊叫一声,难道这些人都是来收拾洪过的?随即他打消了自己可笑的想法,如果不是这样,又会是什么原因才将这些平时高高在上的女真贵人吸引来的呢?
林钟刚刚穿过大路,就听到又是一阵马蹄声传来。天啊,是第三拨了,一向冷清的村子,何时变得这般繁华了?好奇心很重的林钟,抑制不住刚刚父亲那句快去快回的吩咐,终于还是躲在一边偷偷的看过去。
这一次,林钟真的被吓到了。来的竟然是整整一队士兵!
一色的单人双马,身披半身重甲,背携弓箭,腰跨长刀,有的人在马身上还带着长柄大斧,虽然在火把下看得不真切,不过从装束上看,这些士兵竟是女真人组成的猛安谋克骑兵!
这些金国最勇锐的兵士高踞马上,手持火把,用不快不慢的速度纵马前行,在不宽的大路上拍着两列长队,远远望去,两列火把好似看不到尽头一般。
在队列中间,是一群身着华美皮袍的女真贵人,以林钟的眼力无法分清这些贵人到底能贵到什么地步,可是,最让林钟吃惊的是,这群女真贵人好似众星捧月一般围着一人。
看着女真士兵仔细的扫视道路两旁的阴影处,林钟不得不向后退出五六丈,在这里远远看去,那名最最尊贵的女真人虽然一身袍服不见得多华丽,但是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股子让人慑服的气度,在心头由衷的生出惧意。
饶是林钟平日里自负勇力,见到了这个男人,竟也在心中生出微微的惧意。
或许是因为那些猛安谋克骑兵的煌煌军力,又或者是这最中间的女真贵人的威压气度,总之,林钟这个半大的猎户之子,盯着远处缓缓而过的人,身子微微颤抖起来。
林钟不知道,这其实是一种久居上位的气质,非一般人能够培养出来的,除了要从小就生在大富大贵之家,还要久居人上甚至千万人之上,才会有这种不经意之间的气度来。
也不知这队人到底有多少,林钟只觉着时间好似过了足足一年,自己的眼睛都看花了,整队人才从他眼前消失。
最后一个持着火把的女真骑士走过,林钟再不敢停留,迈开已经僵硬的身子匆匆向着洪家跑去。